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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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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消费者权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事业单位简介
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区(香洲、斗门、金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是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核拨,主要负责受理本辖区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均为12315投诉举报中心管理岗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名材料”在报名点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1月12-14日(每天9:00-12:00,15:00-17:30时);
3.报名地点: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501室);
4.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地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验);④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于2011年1月17日前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www.gdzhaic.gov.cn,下简称“珠海红盾信息网”)上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红盾信息网上公布,并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红盾信息网上公布,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三级甲等资质的珠海市医疗机构进行,其方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工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22320(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监督电话:0756-2622307(市工商局监察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2.弄虚作假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其它有关文件规定不能聘用者。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http://www.zhldj.gov.cn/zhhrss/attfileProvider?path=1012/29113763.rar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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