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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东佛山营级及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志愿进入各级机关实行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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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佛山市营级及以下职务军队


转业干部志愿进入各级机关实行


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今年继续对营级及以下职务(含科级及以下文职干部和技术10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转干部志愿进入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实行考试、考核,择优选用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干部队伍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通过考试、考核,择优选用的办法安置营级及以下职务军转干部进入各级机关的工作,促进部队和地方干部队伍建设。
二、报考对象
2011年度符合佛山市接收安置条件,选择计划分配方式安置,个人志愿要求进入各级机关工作的营级及以下职务的军转干部。
获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军转干部免考;
近五年内曾被判刑、劳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和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佛山市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3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携本人近期穿军装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军(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除在市直、禅城区安置的军转干部外,在其他各区安置的,请持《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区军转部门加盖意见后办理报名手续。
2、填写个人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经佛山市军转办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后现场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只设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责任编辑:浦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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