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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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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人发〔2008〕53号

 

有关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省内各高校:

为保证我省2008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广东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卫生厅

省扶贫办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广东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粤办发〔2006〕28号)、《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68号)等要求,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省2008年“三支一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08年,拟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我省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本省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在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及时发布“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动态信息等,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宣传“三支一扶”计划。

(三)围绕招募活动,省内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等媒体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 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招募组织工作。

三、组织招募

(一)为确保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有的放矢,省“三支一扶”办已组织各有关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于2007年12月底上报了基层岗位需求信息(附件2)。省内各高校及各有关市人事局要切实根据基层岗位需求,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

(三)省内各高校及各有关市人事局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并公布本校和本地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活动方案,严格按照基层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组织招募,并以我省农村基层急需的教育、卫生、农技人才为重点,积极动员师范、医学、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毕业生踊跃报名,优先选用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和山区生源毕业生。

四、报名审核

2008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报名时间为5月5日—5月31日。

(一)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由毕业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3,在广东人事网或广东人才网下载,以下简称《登记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体检表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



责任编辑:浦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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