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5日 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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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社会认知题型背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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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暴力拆迁
   【定义】或是停水、断电;或是放狗、放蛇;或是风高月黑之夜,如鬼子进村一样,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或是光天化日之下,“大侠”突现,冲进“钉子户”的家中,抡起大锤、铁锹,一通乱砸,威逼其乖乖就范。
   【原因】
   (A)1、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
    2、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
    3、关键还在于补偿不够合理,开发商与民争利。关于拆迁补偿,国家虽早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拆迁法规、补偿标准跟不上房地产市场变化及价格上涨速度,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如各地经济条件不一样,被拆迁房屋所处位置不同等,在拆迁过程中如开发商坚持不合理的补偿方案,拆迁工作遭到群众强力抵制也就难以避免。
   (B)上海市闵行区一户主,不肯在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拆迁协议上签字,结果遭当地政府强拆,女户主称政府侵权,官员称其“脑子转不过来”。面对多人的强拆队,女户主用燃烧瓶抵抗拆迁,但几小时后房屋终被推平。(11月22日 《经济半小时》)
    近年来,钉子户、强制拆迁事件在一些地方频频上演,业主拿着《物权法》却扛不过《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成为制度的尴尬。导致一个女人用燃烧瓶和拆迁队铲车对峙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归结起来,至少有以下几种表现值得深究。
    首先,拆迁双方对补偿安置标准的理解不统一。以拆迁评估为例,通常把市场评估价简单理解为参照地方商品房的市场价评估,女户主潘蓉房屋所在的土地类型市场交易价格早已高达每平方米1万5千多元。可是拆迁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潘蓉获得每平方米761元的房屋重置补贴,以及1480元的土地补偿。双方对拆迁的补偿价格预期差距太大,必然导致拆迁评估与户主“谈不拢”。在一些地方,拆迁评估过程中忽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拆迁标准的制定更多考虑政府、房地产商的利益,都充分暴露了评估体系的不科学。
其次,缺乏一个通畅的利益诉求渠道。被拆迁户不能就拆迁补偿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也是房屋拆迁最尖锐的矛盾。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认为,拆迁补偿协议不遵循自愿原则,但在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数额等方面则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遵循等价有偿原则。诚如斯言,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可通过法定程序决定征收公民的房屋,被拆迁人没有选择的自由,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数额有异议时,法律应允许他们之间的拆迁补偿纠纷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此外,征用土地使用权缺乏法律支撑。一般来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政府如果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就得从被拆迁人手中购回余期土地使用权。但现有的拆迁制度并没有这样的设计,而是先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然后由开发商和被拆迁户双方去“协商”,开发商如果向被拆迁户支付丧失土地使用权损失的费用,却又等于支付了双重费用。没有对征用土地使用权作出相关规定,这也是法律的一个缺口。
    基于此,从评估标准看,需要发展独立的中介机构并建立规范的评估体系,通过中介机构来拟定系列补偿标准细则;从法律层面看,需要梳理各地拆迁条例与各项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消除“规大于法”和“法规打架”的现象,为解除“拆迁之痛”提供公正、公平的法律环境;从政府层面看,无论是商业拆迁或政府拆迁,政府都应该避免强取公民财产,要回避同级监督,改变地方政府在城市拆迁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双重角色。总之,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应最大程度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避免过激行为。
居民的房产是家庭财富的“心脏”,强拆居民房屋很容易引爆居民不满和突发事件。拆迁本身不仅仅是拆房子,而是牵涉补偿、房产、土地、社保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只有多管齐下、明确标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根治拆迁难的痼疾。
    二、温和腐败
   【腐败的背景原因】
    书记挂帅、各级党委领导同级监督检察法律机构的体制是腐败产生和蔓延的体制温床。现行政治体制弊端太大直接导致了腐败等诸多问题的产生。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是共产党诞生以来的一种独特体制。它既借用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分权体制,如人大相当于参议院、国务院相当于内阁、政协相当于众议院,法院、检察院等同。党的总书记相当于总统,但总统的权利是受法律严格限制的,而共产党的总书记以及地方上的各级书记权利虽然也是受《党章》、制度、条例等的约束,但无法从根本上规范贪欲横行的人,这就导致了中国政治仍然是封建时代的好人政治。如果总书记好则政治清明,总书记不好则政治腐败。但由于各级机构的书记都管一方,反而出现了总书记好,下级也不一定好的问题。如现阶段胡总书记、温总理大家都公认廉正务实,但社会上的腐败问题仍然十分严重。现行政治行政体制是用人不当,人才浪费、吏治腐败等等问题的根本原因。比如腐败问题,乡党委书记的非法钱财是各村委或乡管理范围内的人给送的,乡纪检委能管吗?查村支书的问题乡党委书记是保护伞。县委书记的腐败收入是乡镇和各部局供的,县纪检委,检察院又都是县委书记管的干部,县委书记就义不容辞的成了乡镇和各部局领导的保护伞。市委书记又是县委书记的保护伞,以此类推谁有问题也无法查处。至于任人唯情,不用人才在基层根本是不是问题的问题。买官卖官,商业贿赂,性贿赂五花八门,谁又把这当成问题了。人们见怪不怪都司空见惯了,认为都是正常的。这种书记挂帅、各级党委领导同级监督检察法律机构的体制是腐败产生和蔓延的原因之一。          
    亲情文化是腐败产生和蔓延的文化温床。几千年自给自足的温饱农业经济和佛儒道合流的文化积淀共同形成了中国人的保守、自私、与世无争、逆来顺受、明哲保身、重友谊、重亲情、重邻里、讲礼仪、能忍耐、不逾规、避邪恶的立世保身思想,“狼从门前过不伤自家羊就行了”,这是他们祖辈奉之为座右铭的人生准则。这些文化积淀形成了中国产生腐败的亲情文化。亲情文化主要表现是感恩戴德,唯上司是从、唯长者是从,在同辈之间是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硬性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都变成了弹性的东西了。清代杨乃武一案牵连那么多官员不就是因为亲情吗?一张无形且无边无际的关系网让公平、公正、正义、法律望而却步。大凡处理违法乱纪者时,总是说情者络绎不绝,有朋友、有亲戚、有领导、甚至有执法执纪的领导、一阵糖衣炮弹过后,结果是以权代法,以法代刑,党政纪处分代替司法追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久而久之,关系网下的腐败分子愈来愈胆大,拉下水的人愈来愈多。纵观中国历史长河象包公、海瑞这样的官员真是寥若晨星、凤毛麟角。每年有好多人向上反映问题,但大部分都被摆平,这样的例子不可胜数。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怂恿了违法乱纪、不法之徒有恃无恐,从而形成了今日官场之风气。这就是导致我国政令不通,反腐不力的根源之二。亲情文化是不可战胜的吗?不是。战胜亲情文化,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这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大局。也只有战胜亲情文化才能实现富国强民的根本目的。要战胜亲情文化就必须改革现行政治体制。总之,无论克服书记挂帅、各级党委领导同级监督检察法律机构的体制弊端,还是战胜亲情文化都必须改革现行政治体制,建立一套全新的科学的政治体制。
    司法和纪检、监察、审计、地方党政要员的腐败给腐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腐败扭曲人们思想和价值观念。好多人已经不愿意去党政清水衙门工作,而是争着抢着去有权有钱单位捞取好处。的确有好多人到了有权有钱机关后迅速“发家致富”。这种观念的变化是极其可怕的,进一步加大了反腐败的难度,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今后廉洁高效政府的建设。
   【腐败产生的原因】
    1、用人不透明
    无论是机关进入,还是提拔任用、目前尚缺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机制,“靠关系”、“走后门”在一定范围内仍广泛存在。
    2、防范不周到
   (1)、对于各种官员,我们从思想和认识均长期把其看成“正人君子”,对他们疏于防范,并且不太注重监督体制建设。对于官员,我们要学习西方,时刻把他们当作小人来防范,与其说是防止干部腐败,不如说是对干部保护,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
   (2)、对官员的防范存在着秩序大于实质的现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流于程序的防范却有着相当大的缺陷,还有许多实体法律、政策被大量悬空或虚置,根本无法落实,也就无法起到作用。
    (3)、防范体系过于单一。目前对官员的腐败行为监督主要依靠上级领导和专门部门。由于“任人唯亲”使得上下级之间是利益共享而非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专门部门的监督防范更是因为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缺乏直接联系而形同虚设,对案件的查处往往是群众举报或是其他偶然因素引起,并且只是事后处理,而非事前防范,作为“屋漏在上,屋下必知”的人民群众,虽然对一些官员的腐败有切身感受,但由于害怕打击报复,对反腐斗争缺乏必胜的信心,或者因为没有关键证据而不得不长期忍气吞声⑥。
    3、惩治不力
   (1)、官员的腐败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有的专家将我国查处腐败的情形比喻为“隔墙砸砖头”,砸到谁谁倒霉。也就是说,我们不是有组织有系统的对腐败分子展开攻击,而腐败分子被砸也不是完全随机,总是迹象非常明显才容易被砸,而一些真正有后台,身居高位的领导被砸的可能性就很小。
   (2)、对于已经查出的官员惩处不严,由于腐败大面积的发生,致使案件的查处标准在一些地方不断被放宽。如厦门远华案,贪污5万元以下的免于处理;马德卖官,涉案265人,只有4人被处理。而出现这种情形据说是由于“涉案人员太多,如果全部处理,整个政府就跨了,无法运行,而具体做法只能是抓大放小”。可是这种处理结果与情与理都是对腐败的纵容和鼓励,必然使腐败更加猖獗。
    4、体制问题
    中国正处于改革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体制还不完善,有很多漏洞,使腐败现象有滋生的土壤,而且,在政治上,官员的权力过于集中却缺乏有效制约,简政放权几十年,政府管得依旧太多⑦。
    5、官员的权力缺乏科学的运行
    “寻租”之中,“租金”的产生就是官员手中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如饭店的卫生标准,执法者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官员的腐败依靠权利,公共权利在一个社会中又无法被消灭,防止其滥用就要依靠监督,但体制内监督却又十分困难。
   6、中国人事制度特点:官本位。
    中国是职业官僚制,官员的名义工资与法定工资非常低,而且,由于官本位因素影响影响,优秀人才都集中在公职领域,高素质与低收入容易使官员心态平衡,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官员的腐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充分认识官员腐败的危害性,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反腐斗争,意义重大。
   【防范我国官员腐败问题的理性思考】
   (一)、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难度和特点,科学的选择新时期反腐斗争战略
    腐败现象的产生具有多种因素,那些腐败官员的腐败活动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广延性。因此,反腐败斗争要具有系统性,同时还要树立持久战思想。所谓“系统战”,就是要将反腐败斗争当作一个系统工程,标本兼治,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有必要对现有的反腐倡廉的法规和政策进行系统的疏理,过时的或废弃或修理,应该立法的抓紧立法。所谓“持久战”,是指充分认识腐败存在的长期性和反腐败任务的艰巨性。反对官员的腐败历来受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我们应当清楚,腐败问题并非一朝一夕能解决,所以,要树立持久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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