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引进人才力度,提高引进人才质量,切实改善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部分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到我市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范围
此次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共120人。主要面向全国“985”、“211”工程院校招聘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和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博士、硕士毕业留学生。以上均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符合招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3.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
责任编辑:浦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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