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桂理工人[2009]3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我校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得以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开展各类人才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的对象主要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2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和工勤人员45名,其中专任教师42名,教辅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责任编辑:浦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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