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军转干 招考资讯 2012年山东省直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有关问题通知

2012年山东省直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有关问题通知

  • PDF

  关于2012年省直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2〕71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驻济各高等院校,中央驻济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省直(中央)驻济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文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今年省直部门(单位)继续实行由军队转业干部按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选择单位的安置办法,企业和中央驻济单位仍实行考试考核、接收单位与军队转业干部双方协商的安置办法;安置到党政机关的人数不低于省直(中央)驻济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总数的25%。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12年列入转业计划并符合进济南市区安置和下列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服从组织分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军队转业干部报名时持本人军官(文职干部)证或转业证、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高160像素,宽125像素,大小20kb以下),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

  省军转办会同有关部队转业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初审;笔试结束后,依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档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考试和入围资格,弄虚作假者退回部队。

  三、考试考核与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一份试卷,满分120分。笔试时间3个小时。

  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法律(宪法、行政法),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培训班。考试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入围省直单位资格并通报部队。

  考核依据本人档案记载,对军龄和立功受奖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赋分标准:⑴军龄:每年0.5分。⑵立功受奖:获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战时一等功的计20分;获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计10分;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计5分;获三等功的计1分。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计5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再加0.5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分别计20、10、5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分别计10、5、2分;获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5、2、1分。在执行全国性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时立功可参照战时立功赋分。立功受奖分数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奖励等次的分数,其中三等功最多计2次;同一原因多次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依据笔试分数加考核量化赋分总分数,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接收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分数相同者依次按照职务、任职时间、入伍时间、立功受奖赋分确定名次。考试分数、考核量化赋分情况、入围人员名单和省直(中央)驻济单位安置计划在山东省军转安置信息网(网址:http://www.sdjz.gov.cn/)公布。考核量化赋分情况同时在军队转业干部所在部队公示。

  四、确定安置单位

  入围人员与企业或中央驻济单位,在安置计划和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专长和接收单位的工作需要,双方自主联系、协商,达成意向的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以此确定安置单位;其他入围人员,由省军转办组织,在省直各部门(单位)安置计划(编制员额内)和中央驻济单位剩余计划(不涉及具体单位)内,按照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依次选择单位。放弃选择或在中央驻济单位剩余计划内选择的,由省军转办指令性分配。

  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岗位由各部门(单位)以工作需要为主,兼顾本人意愿进行合理安排。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到企业或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8月11—12日。报名工作由山东省军区转业办、武警山东省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厅现役办转业办负责。

  考试时间:8月17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见《准考证》。

  其他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严格落实安置计划和各项政策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组 织 部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2012年省直(中央)驻济单位军转安置工作入口

提交评论


安全码
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