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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东阳春市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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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阳春一中、阳春二中和实验中学等3所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实际,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选调5名高中英语教师到上述3所学校任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市在编且2011-2012学年在高中学校任教的高中教师。

 

  二、选调名额及学科

  共5名,其中,阳春一中1人,阳春二中2人,实验中学2人。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二)具本科或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或以上职称。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教学教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基本合格者,不得报名。

 

  四、考试办法

  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60分,面试(讲课)40分,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一)笔试(60分)

  考试内容为开考学科知识。

  (二)面试(40分)

  1、面试内容从高中教材抽选。

  2、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

  3、面试计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该面试对象的面试得分。

  (三)加分部分

  加分加在考试总成绩上,最高加10分,每类只取最高分一项(2007年以来所取得奖项有效)。

  1、荣誉称号类(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省部级以上荣誉加3分,地市级荣誉加2分,县市级荣誉加1分。

  2、优秀课例类

  (1)省部级以上优秀课例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2)地(厅)级优秀课例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3)县(处)级优秀课例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3、辅导类

  辅导学生参加全国、省学科竞赛获全国、省“优秀辅导教师”称号的分别加1分、0.5分。

 

  五、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办法:本次选调采用定向报名的办法,即每位应考者只能报考一所学校。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以及学校出具的高中教师证明一份。

  就业协议服务期未满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 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春城河西迎宾大道91号,联系电话:7658312、7658313。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27日下午14:30—17:30。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二)面试时间: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开始。

  (三)考试地点:笔试、面试均在阳春市实验中学。 七、公示

  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的基本情况、考试成绩等将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

 

  八、选调

  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选调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从高到低确定。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及计生审核。体检、考察和计生审核合格者确定为选调人选,并报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审批。最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因体检、考察、计生审核、弄虚作假等取消选调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且递补者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九、本公告解释权属阳春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阳春市教育局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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