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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东罗定市向社会招聘300名中小学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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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解决我市中小学教师岗位职数空缺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2年我市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教师300名。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共300个(初级职位),其中中学教师职位170个,具体分配到各个学科,详情见附件1《2012年罗定市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小学教师职位130个,具体分A、B、C三个镇(片)类别及学科招聘,详情见附件2《2012年罗定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对口或相近,除体育专业需罗定市户籍生源外,其余专业不受户籍限制。

  (二)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具备教师资格条件(报考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除外),罗定市户籍生源(目前在我市中小学校任教的临时专任教师及配偶在我市中小学校任教的不受户籍限制)。专科学历毕业生报考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须在工厂从事相关专业或相关工种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教育工 作两年以上。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27日--6月3日

  2、报名地点: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局(罗定市迎宾路1号二楼,电话:0766-3812399、0766-3838663)。

  3、报名需交资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2届应届毕业生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⑷非应届毕业生须交计生证明1份。其中本市户籍的由镇(街)计生办开具,非本市户籍的由县级计生部门开具。

  ⑸非应届毕业生须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

  ⑹有户籍限制报考条件的,罗定市户籍生源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入读高校转出户口的可提供旧户口簿)。

  ⑺《罗定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表》1份(见附件3,请考生自行在“罗定教育”网 http//ld.edugd.cn下载填写打印)。

  ⑻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4、考务费:报名时需交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1、书面考试

  ⑴考试时间:6月17日上午9:00至11:00

  ⑵考试地点:罗定市泷州中学。

  ⑶考试内容:报考中小学教师各职位的考所报考教师职位学科的初中、高中阶段知识(电子、机械教师职位考物理学科知识,报考幼儿教育教师职位的考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

  2、教学能力测试

  ⑴考试时间:7月1日

  ⑵考试地点:罗定市泷州中学(其中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考试地点为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⑶考试方式:①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育教师职位及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演示和说课;②其余职位的考试方式为模拟上课。

  ⑷考试内容:①报考中学教师的考该职位学科的初中教材内容,其中报考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考相关专业的知识技能内容;②报考小学教师的考该职位学科的小学教材内容(报考幼儿教育的考幼儿教育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

 

  五、考试办法

  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学科书面考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对象的确定

  报考中学教师的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报考小学教师的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名额,并按书面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教学能力测试的对象。教学能力测试以满分的60%为最低分数线,对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不予招聘。

  2、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书面考试成绩占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

  3、招聘对象的确定

  ⑴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职位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入围名单,经统一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送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审批后聘用。

  ⑵若某一职位的招聘入围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的,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替补。

  ⑶若中学的某一职位未能录满招聘名额的,其剩余名额由教育局根据需求情况调整到其他学科。

  ⑷若小学某镇(片)类别的某学科未能录满招聘名额的,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报考其余镇(片)类别的相同学科的考生顺次替补。如果某一学科未能录满招聘总名额的,剩余名额由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到其余学科。

 

  六、考察和体检

  拟 聘用对象向市教育局提交毕业学校(拟聘用对象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原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拟聘用对象属社会人员的)出具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书》。市教育局对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审查,并组织进行统一体检。

 

  七、聘用学校安排

  1、报考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聘用到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任教。

  2、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按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成绩高者在报考类别的镇(片)内先行选择具体镇(片)。考生被录取到具体镇(片)后,由该镇(片)的中心小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所属的各小学工作(报考幼儿教育教师职位的安排幼儿教育岗位工作)。

  3、报考中学教师的,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上线确定为入围招聘对象的,可参加7月中旬举行的2012年罗定市招聘高完中学校骨干教师考试,成绩优秀者安排到罗定中学、廷锴纪念中学、罗定市实验中学、泷州中学、罗定第一中学、素龙第一中学等高完中学校任教(详见“罗定教育”网 http//ld.edugd.cn上的《2012年罗定市招聘高完中学校骨干教师实施办法》)。专科学历及具备本科学历但未能安排到城区及城区周边高完中学校的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本市缺编的乡镇中学任教。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待遇

  招聘为中小学聘用教师的,要与市教育局签订服务期为五年的工作承诺书和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聘用待遇从2012年8月起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属应届毕业生的,需同时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

 

  九、聘用的终止

  聘用教师有以下情况的,市教育局可终止聘用:

  1、试用期内经学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考核不合格的。

  2、试用期内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

  3、聘用期间不按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触犯刑律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附件:

  1、2012年罗定市公开招聘职位表.doc

  2、罗定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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