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中学前身为四邑华侨中学,于1946年由台山、新会、开平、恩平等地的爱国华侨集资创立,1950年政府接管后更名为“广东华侨中学”。现为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唯一一所“侨”字号全日制完全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年龄的计算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3、已婚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日至1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广东华侨中学图书馆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2、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由各学科(处室)招聘工作小组定。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知识等。
②成绩权重: 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校医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人员,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2)面试(试教)
①试教内容:由各学科(处室)招聘工作小组指定试教内容。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在参加笔试与试教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
3、体检
在第二次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招聘教师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执行,其他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4、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要求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联系方式
电 话:020-83315444、020-83304542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地铁公园前站,J出口前行200米)
我校网址:www.GDQ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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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本公告解释权在本校。
附件:
广东华侨中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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