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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东顺德区政府采购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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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三)具有以下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性别
户籍
招聘对象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工作人员
1001
1
不限
不限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
电气信息类、法学、经济学
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3月29日

  (二)报名方法

  报考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顺德区政府采购中心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持本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户口薄、身份证等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小一寸4张等相关资料送到或邮寄到以下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行政大楼3楼顺德区财税局行政科,邮编:528333(邮件请注明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需带具相关资格证书、户口薄、身份证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咨询电话:22835470 22831839

  四、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进行总体评价。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核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核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四)聘用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顺德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定入选对象。

  五、招聘信息发布

  在顺德区财税局网、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人力资源网、顺德区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招聘信息。

  六、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一)招聘人员的薪金按我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二)经区委组织部批准聘用后, 顺德区政府采购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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