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现就公布汕头市2013年招考公务员体检结果(第十四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的体检结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见附件),确定为录用考察对象。考生在录用考察阶段的相关事宜,由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尚未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考生,需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待招考单位通知,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根据《关于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0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作递补也不再调剂录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二
< 上页 | 下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