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 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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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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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学院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决定公开招聘4名专任教师、3名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2名党政管理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学院情况简介

广东警官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公安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学院建校60多年来,为公安政法机关培养、培训了近15万名公安政法专门人才,深受各级公安政法机关欢迎;学院是正厅级事业单位,实行由省公安厅和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教师干部具有人民警察身份,评授人民警察警衔。学院主要承担公安、法学等专业学历教育和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训练任务,坚持教学、科研、警务实战相结合的办学思路,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和在职民警训练在内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紧密的公安教育训练体系。学院现设有侦查系、刑事技术系、治安系、法律系、计算机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研部、警体部、警务战术指挥教研部、公共管理系等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法学、禁毒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学等本科专业,拥有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有比较先进和完备的教学科研设施,学科专业贴近公安实战,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在省内具有独特的领先优势。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71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271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男身高168cm、女158cm以上,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警察教师的疾病;

(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还需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

三、招聘职位和专业

招聘4名教学系部专任教师、3名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2名党政管理人员, 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如下:

(一)侦查系教师1名。“211工程”高校的侦查学、刑法、诉讼法学等专业博士研究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二)法律系教师1名。“211工程”高校的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三)公共管理系教师1名。“211工程”高校的行政管理学专业博士毕业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1名。“211工程”高校的哲学、伦理学、经济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五)网络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具有网络工程师职称者优先。

(六)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心理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财务会计工作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财务管理、会计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具有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八)党政管理人员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学、行政管理学、法学等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具有2年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报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进”页面,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送到或邮寄到“广州市白云区文盛庄路118号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并请将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等资料与《报名表》(电子版)一并发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谢晓宇,联系电话(传真):020-36194863,电子邮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邮政编码:510440

2、报名时间。201231416日,以信函方式报名的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陆我院网站“人才引进”页面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2、复审。通过初审者须在考试前1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发表论著、论文的需提供著作或该期期刊原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计划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成立试讲面试评委小组负责试讲面试的评审。试讲面试评委小组由学院有关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4、教师岗位招聘考试采取试讲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试讲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到合格分数线者即予淘汰。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党政管理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要求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考生独立闭卷作答。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到合格分数线者即予淘汰。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5、考试成绩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各专业的招聘计划和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五)组织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能力、工作能力、缺点和不足,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重大情况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组织考察和政审合格者,经我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天。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协议,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办理。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7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进”页面查询。

 

 

广东警官学院

一二年一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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