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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信访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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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信访局内设科室辅助工作岗位,共招聘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愿意并有能力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二)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中文、法律等相关专业;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1年1月31日),本市户口;
(四)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思想素质好,勤奋敬业,能熟悉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三、聘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为: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自发布公告至2011年2月25日止,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地点:佛山市信访局办信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9号之一205室),联系电话:83365055。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报名。
五、考试事项和时间
(一)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时政知识、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定在2011年3月中旬进行;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信访局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佛山市信访局
2011年2月11日

附件下载:佛山市信访局招聘辅助聘员报名登记表.doc
http://www.foshan.gov.cn/zwgk/tzgg/201102/P0201102115405446089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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