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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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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省西樵山复退军人医院、省杨村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3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7人。 

    各招聘单位的情况详见《2010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单位情况简介》。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其它条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结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0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请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下载打印准考证等。

    2、网上填报资料时间:2010年9月19日9:00—2010年9月25日17:00。 

    3、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审核时间为2010年9月19日9:00—2010年9月26日17:00。

    4、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9月19日9:00—2010年9月27日17:00。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10月8日9:00起至10月10日开考后半小时内自行从上述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

    笔试内容:管理类人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论述写作,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2010年10月20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门户、以及报名的网站上公布。

    2、面试。

    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5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持本人准考证、报考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10月26日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及报名的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2010年10月下旬,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若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考核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被确定的考核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泄露考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83333384、84192843;

              0757-86886531、0752-6691476

    投诉电话:020-83319229

 


省民政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附件:

 1、2010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单位情况简介.doc

 2 、2010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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