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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机关雇员公告(2009年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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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工作指引》,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南沙区机关雇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详见《2009年三季度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并符合“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中国公民。

    三、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2009年9月11日16时止。考生填妥《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贴好照片,到南沙区环岛中路19号南沙人才大楼一层(地铁四号线金洲站出站后往西走约十分钟路程)进行现场报名,周六日正常接受报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照岗位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

    四、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现场发给《笔试通知》,考生凭《笔试通知》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达到拟聘岗位数1:3比例以上准予开考。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09年9月14日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②本人近期小一寸照片2张;

    ③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个别岗位需加考岗位技能测试的,加考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加考测试。以加考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面试及加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有加考测试的岗位以总成绩计算)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020-39914110。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日

附件:
 
附件1:2009年三季度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 《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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