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1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到省、市机关工作公告》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以下人员拟转任为中共肇庆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转任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委办人事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3月27日至4月2日
监督电话:0758-2208136
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80号市委大院3号楼市委办人事科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根据《广东省2011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到省、市机关工作公告》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以下人员拟转任为中共肇庆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转任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委办人事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3月27日至4月2日
监督电话:0758-2208136
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80号市委大院3号楼市委办人事科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科员
二、选调人数
4人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国家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学、哲学、历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专业;
(四)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优先选调;
(五)在市级以上重点报刊公开发表文章2篇以上;
(六) 非佛山市户籍人员需未婚或配偶具有佛山市户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2年4月6日前将材料寄至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606室,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3309155、83325328,联系人:叶先生)。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开发表的文章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我部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面试和笔试,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三)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主要对选调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四)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表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副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港澳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三)具有广东省户籍,懂粤语(听、说能力佳)。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六)2010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材料请于2012年4月10日(以收寄邮局邮戳时间为准)前寄(送)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处(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2.初选。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选。
3.考试。经初选符合要求的,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4.转任。经笔试、面试后,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正式选调人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打印或复印件均使用A4纸):
1.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证件照2张;
5.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电话:020-83135673、83135679
传真:020-83135660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凉山州州、县(市)、乡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于2012年8月10日前到所报考的州级招考单位或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证书审核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2年上半年凉山州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至26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概由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全面、准确填写《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3月22日至28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于2012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县乡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期间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立功受表彰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报考州级单位的考生送所报考的州级招考单位人事科,报考县市单位的考生送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在申请加分时,还须提供未享受过加分照顾的承诺书。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5月25日至28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1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2年6月1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2012年6月30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 安 全 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在职公务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7月7日至9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州级招考单位或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
州、县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同意后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凉山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在州、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招考单位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上公告。
2.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委政研室 0834-3865417
凉山州人社局 0834-2192202
凉山州城建局 0834-3223363
凉山州司法局 0834-2162154
凉山州卫生局 0834-2191086
凉山州艾滋病防治局 0834-2191086
凉山州政府办公室 0834-3865440
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0834-3225467
凉山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0834-2162861
凉山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0834-3223363
普格县(人社局) 0834-4773007
普格县(组织部) 0834-4774333
越西县(人社局) 0834-7612603
越西县(组织部) 0834-7616180
盐源县(人社局) 0834-6362953
盐源县(组织部) 0834-6362710
会东县(人社局) 0834-5426309
金阳县(人社局) 0834-8739992
美姑县(人社局) 0834-8242013
美姑县(组织部) 0834-8240802
布拖县(人社局) 0834-8531243
德昌县(人社局) 0834-5202717
宁南县(人社局) 0834-4572217
雷波县(人社局) 0834-8822476
甘洛县(人社局) 0834-7816413
西昌市(人社局) 0834-3235192
西昌市(组织部) 0834-322250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4—2194699 2193262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4—3865852
为满足我市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在《绵阳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见附件)中分为三类。
招考对象中“不限”,是指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市区森林公安局及其派出所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1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生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绵阳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至3月26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市级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乡(镇)机关、司法助理员、森林公安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中:县市区党群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县市区行政机关、乡镇机关、森林公安、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考生对招录单位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不清楚的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咨询,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20KB)。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3月22日至28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3月22日至28日之间的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一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持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参考,待领取身份证后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5月25日至28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1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2年6月1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 +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政策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市级、仙海水利风景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我市的重灾县市区指:北川羌族自治县、安县、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涪城区、三台县、盐亭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9个县市区。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审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0816—226779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资格复审
2012年7月5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知,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联系方式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7月7日至9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
(四)体能测评
报考县市区森林公安局及派出所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考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1〕1号)执行。
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试后,根据调整后的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适用特殊标准的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因被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得借用(调)。在招录单位服务期未满两年的原则上不得调动(转任)。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考录工作,各招录机关、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组织人社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均要切实加强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16)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16)2262373、2261236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253546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2267794
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2263419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3234406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3223995
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5336482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5334933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8212312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4822937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4821814
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4336120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8827997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7220556
仙海水利风景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0816)276061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961、2261452
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961、2261452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只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附件:绵阳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