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page title
2012广州市公安招警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是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必经程序,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同组织实施。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时间和对象
时间为6月16日至17日(周六至周日),上午7时至12时;对象为广州金盾网招警专区“2012年广州公安招警考试查询系统”公布进入体检环节并已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地点
体检地点约于2012年6月15日15时在广州金盾网招警专区“2012年招警通讯”中公布。
三、其它事项
1.请务必按照广州金盾网招警专区“2012年广州公安招警考试查询系统”和“2012年招警通讯”中公布相对应体检批次、体检医院及具体时间参加体检,缺席的,按个人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2.请务必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2012年广州公安招警考试查询系统”体检安排批次查询页面(打印件)。
3.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统一支付。
4.体检前一天晚上10时后不宜进食,并保证充足睡眠。
5.进行验血和B超两个项目检查后方可进食(早餐自备)。
6.体检当日建议穿休闲轻便服装,女考生尽量不要穿连衣裙,不得穿着任何形式的制服。
7.体检前按体检表格要求认真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在体检表上张贴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与准考证上已有照片同版)1张。
8.工作人员将对参加体检考生进行分组体检,考生应听从该组导检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前擅自离开所在体检组者,取消体检资格。
9.裸眼视力检测时不可佩戴眼镜(含隐形眼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需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10.对血压、心率(心电图)2个项目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包括项目(如视力、辨色力、皮肤病、文身、听力、肢体功能障碍和嗅觉等)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请于当天体检结束前提出,并按规定进行复查,每个项目只能复查1次,复查结果由招警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共同签名方视为有效。当天体检结束后,对血压、心率(心电图)2个项目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包括项目均不再进行复检。除上述项目外,体检结果不合格自愿申请复检的考生,务必于6月23日12时前向广州市公安局招警办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体检复检书面申请(扫描发送到招警办公开电子邮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体检结果为“待定(需复查)”的考生不需提交复查申请,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11.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招警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2.报考资格复审情况、体检结果及体能测评具体安排,约于6月21日15时在广州金盾网招警专区“2012年广州公安招警考试查询系统”公布,请注意查询。
2012广东东莞市县级以上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东莞市市直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23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市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和招录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关于划定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22号)精神,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报考我市其他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 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资格复审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请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dg.gov.cn)查询本人是否入围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能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法检系统)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6月18日,地点:东莞市委党校;
2、报考我市公安系统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至19日上午。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时间 |
资格复审点 |
地址 |
复审对象 |
|
6月18日 |
东莞市委党校 |
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点击查看地图)(可乘坐10路公共汽车) |
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法检系统)职位考生 |
|
6月18日至19日上午 |
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教学大楼) |
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板桥路段(点击查看地图)(可乘坐33.55.56路公共汽车到市交警支队站) |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考生 |
18日上午,报考单位代码为211001至211010的考生 |
18日下午,报考单位代码为211011至211027的考生 |
||||
19日上午,报考单位代码为211028至211035的考生 |
(三)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1.《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请各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dg.gov.cn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报名表需双面打印)各一份;
2.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者有关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驻港澳联络办)开具的证明材料;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
4.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着运动服、运动鞋或其他便于运动的服装。资格复审的具体内容及标准,请联系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联系人:盛林华,联系电话:0769-23055657。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一)体能测评对象 。
报考市公安系统职位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21日上午,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考生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以上网查询或《体能测评通知书》为准)。
2.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运动场(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板桥路段)。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 |
2012广东阳江市县级以上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阳江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告》、《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和《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报考公安特警、法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报考其它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二、拟面试对象名单(见附件1)
三、报考资格复审
拟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拟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见附件2)按要求携相应证明材料到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大厅(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人选从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一)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拟面试对象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报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均需求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报名登记表》在前,其他材料在后装订好)。
1.201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可上原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登记表》(可上原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可不用提交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有关证明材料是指:①国有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②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提供在基层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服务基层期满证书等)。如在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还须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工作单位是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或以下单位。④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等条件职位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⑤报考检察院、法院法律业务职位的,须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A类、B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提供地级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⑥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考资格复审要求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征得招录单位同意并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对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原件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视为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且不作任何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上签名,承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等。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四、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26日至30日。各面试对象的具体面试时间待报考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完成后再另行通知,请有关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的相关信息。
六、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湛江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请考生预先熟悉交通线路,预足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七、注意事项
由于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的空缺,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此,请有关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出现空缺时能及时联系递补事宜。若联系不上,视为主动放弃递补资格。
请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后续的有关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联系电话有变动,请将新电话号码告知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662-3165725)。同时,请考生密切留意面试考场所在地湛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通知或公告。
附件:
1.阳江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面试对象名单
报考资格复审时间 |
报考单位(单位代码) |
|
6月18日 |
上午 |
公安系统(214001—214007) |
下午 |
公安系统(214001—214007) |
|
6月19日 |
上午 |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阳春市分局(114012) |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4日